商工发[2014]31号
关于做好2014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现就做好2014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继续深入开展“为职工送一份互助保障保险、办一件实事”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以职工互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互助互济公益事业,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2013年,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参保职工达3万人,缴纳保费204万元,有1825名职工因病、残、亡等突发事件得到赔付,赔付金额达267万元。困难职工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深受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的欢迎。但由于服务不规范、力量薄弱、宣传工作滞后等原因,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职工未参加互助。为了体现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怀,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为职工送一份互助保障保险,办一件实事”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深入开展“为职工送一份互助保障保险、办一件实事”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
1、目标任务:2014年,按照中国职工保险陕西办事处、省总工会下达我市目标任务和市总工会“一争二创三保”(即县区争创省级模范县、模范县创百万大县、全市保持全国先进)的互助保障工作要求,全市要实现互助保障活动参保职工40000人、保费250万元以上;实现省级先进县区全覆盖,创省级模范县区2个以上(具体任务详见2014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
2、2014年开展的保障计划
2014年,我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共推出六项保障计划: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95元/1年
(2)《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80元/1年
(3)《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 26、50、74、100/1年
(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 36元/2年
(5)《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 66元/3年
(6)《在职职工未成年子女意外伤害保障》50元/1年
各种保障计划实施细则可登陆中国职工保险陕西办事处网站查询。市总工会代办处咨询办理电话:2336668。
3、注意事项
(1)凡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均可在单位组织下集体参保。同一单位参保率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比例要求,不足50人的单位要求100%参保。同一单位及会员可选择参加一种或多种保障计划(部分保障计划不能同时参加,详见下文)。
(2)同一单位及会员不得同时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95元/1年)和《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80元/1年 )。
(3)同一单位及会员不得同时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95元/1年)和《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 26、50、74、100/1年)。
(4)同一单位及会员不得同时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80元/1年 )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 66元/3年)。
(5)原开展的保障费为60元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计划》已按中国职工保险陕西办事处统一要求停办。
(6)自即日起,新参加保障计划的会员不再收取10元/人的会员费。
(7)参保单位及会员在互助保障期限满后需及时续保。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含本数)内办理续保手续的,不受观察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的按新参保对待,仍须执行观察期。
4、相关政策
根据省政府陕政发〔2000〕38号文件“要支持和帮助工会发展职工互助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和职工消费合作社等事业,并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及省总工会陕工办发〔2004〕26号、陕工发〔2008〕1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可以使用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为职工办理职工互助保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三种出资方式:行政或工会出资、行政或工会与职工联合出资、职工自行出资。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列为工会工作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细策划,大力推行,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要积极争取单位领导重视和支持,积极筹措经费,通过行政经费支持、工会经费列支等多渠道,为单位干部职工集体投保,把互助保障广泛覆盖到职工中去,形成行政、工会共同参与,共谋职工利益和服务职工发展模式,把此项惠及全市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做实。市总工会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工会的全年工作目标,重点部署,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2、采取有效措施。2014年,要在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制度中,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职工之家”建设,创建“工人先锋号”及各种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评优工作中,都要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予以考核,要做到每个有工会组织的单位都要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力争在两年内实现职工互助保障全覆盖。
3、强化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传媒渠道,广泛宣传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让每个职工都清楚地认识到参加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是即关心自己又帮助他人的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高尚行为。在职工中弘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把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作为具体行动体现,形成一人有难大家帮,团结互助献爱心的和谐氛围。各级工会要就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开展情况主动地向本单位领导进行汇报和沟通,争取赢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开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制度化,形成普惠性长效机制,为单位分忧,为职工解难,使之成为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最有效的载体,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最便利的绿色通道,真正做到“不让一个职工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
商洛市总工会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