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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长期慢性病病种的通知》(鹤劳社〔2006〕126号)

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长期慢性病病种的通知

市区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已确诊长期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鹤政〔2000〕41号)的要求,为减轻部分慢性病病人的个人负担,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将以下六种长期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办理程序和享受待遇从2007年元月一日按鹤政〔2000〕41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六种长期慢性病病种的病情指征及基本条件   

 

  病   种

  病情指征和基本条件

类风湿性关节炎

有关节及关节外表现,实验室检查和放射学诊断支持诊断

系统性红斑狼疮

有典型的临床指征及实验室检查支持诊断

甲状腺机能亢进

临床症状及辅助检查诊断确切

再生障碍性贫血

实验室检查支持诊断,符合临床指征条件

 强直性脊柱炎

临床症状典型,放射学诊断支持诊断

 重症肌无力

有典型的临床症状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