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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出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等群众的急救医疗费用,市政府近日出台了《铜川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所称的疾病应急救助是指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医疗救治,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救助对象是在铜川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市政府依法组织设立疾病应急救治基金,基金由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市政府每年按全市常住人口数人均0.5元的标准对救助基金实施补助,并根据具体救助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市内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细则》对疾病应急救助的支付范围、救助对象的身份核定、救助基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都做出了规定,对基金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则》还明确了医疗机构、卫生、财政、民政、公安、医保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