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新闻详情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人社[2014]2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龙岩市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

 

 

龙岩市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九届十次全会、市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上新台阶。

主要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 %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2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万人,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800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500人;力争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达到35万人、109.5万人、25万人、46万人、3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一、着力推进就业创业

(一) 强化就业服务。落实市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各类群体充分就业、稳定就业。深入开展各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企业用工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发布,重点推进全市劳动就业企业招聘信息广播电视网络发布平台建设。

(二)健全就业扶持援助制度。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再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全面落实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的联动作用,扶持各类求职人员走自主创业之路。落实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灵活就业人员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三)健全完善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就业失业、市场供求、企业用工等各项信息监测,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用工求职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开展诚信用工企业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做好用工求职情况分析研判。开展城乡人力资源数据调查,建立失业保险基础数据库,健全就业形势分析制度。严格把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实施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为抓手,制定实施龙岩市高技能人才集聚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岗位使用、激励评价、引进等机制。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做实做好城乡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积极实施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政策。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更紧密合作,促进技工院校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革。

(五)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鉴定质量督导各项制度,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秩序,提升鉴定质量。开展市级统一鉴定试点,对部分较集中的工种实行统考。进一步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认定工作,加大高校学生双证书制度的宣传,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全市性职工技能大赛,带动职工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落实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促进扩面征缴工作,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缴费档次、补助标准、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参保率、续保率,积极稳妥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衔接过渡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查工作,适时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待遇水平。

(二)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优化医疗费支出考核指标,加强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考核管理,探索扩大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实施商业大病补充保险,提高城镇居民医疗待遇标准。

(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推进工伤、生育保险整合衔接工作,实现平稳过渡。规范工伤认定行为,开展工伤认定案件评查,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畅通工伤救治绿色通道,完善工伤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定点管理服务办法。适时提高伤残职工三项定期待遇,实现生育医疗费及时刷卡结算。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和稽核工作。推广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做好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发现的疑点信息核查工作,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健全完善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三方机制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劳动关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力争全市劳动用工备案数有较大突破。

(二)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以扩大小微企业劳动合同覆盖面,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加强劳动工资宏观体系建设。及时发布重点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经营和人工成本上涨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欠薪的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四)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及时查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落实社会保险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等专项执法活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完善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及时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评查,推行仲裁建议书,推动基层调解,进一步推进劳动仲裁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创建“马上就办”示范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一条龙、一站式”便捷服务。整合信息资源,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二期工程。拓展提升12333公共平台服务功能,做好社保卡补卡和新增人员制卡工作,推进社保卡在各方面的应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推动从政策层面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 加大排查力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