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行动计划和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开展,根据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工作部署要求,今年市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项目、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项目、强农惠农项目、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和谐平安项目共五大类33项,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
1.社会事业项目。在全市城区中小学校继续实施扩容改建工程13所,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学校教学用房不足问题;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加快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实施“周周有戏”计划、“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内健身房、乡镇综合文化站信息共享服务点,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10个职教中心主体校重点专业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的重点专业建设;在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标准化食堂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生就餐条件;在全市23所县级及以上医院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市级平台建设,为医护人员提供完整的医疗资源信息库,实现医疗信息共享,提高医务工作效率。
2.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项目。社会保障方面,为全市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人均1900元提高到2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高到320元,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30元提高200元;通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加强精神病专科床位建设、提升村级卫生所服务能力、加强危重症孕产妇监护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500套,并争取基本建成3300套;全面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在尤溪县、沙县、宁化县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各一所;实施助残工程等。创业就业方面,在全市农村开展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5万人;开展生育关怀帮扶行动,以政府补贴利息方式,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小额贷款,扶持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
3.强农惠农项目。在全市农村实施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置和危房改造4500户20000人,并规范建设省级造福工程百户点安置区20个;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实施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4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域综合整治,并解决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全市实施土地整理7万亩,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在全市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1项,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4.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安全方面,实施交通便民及公交服务便民工程,抓好全市2204处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工作,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500公里、建成农村公路80公里、危桥改造10座,建设旅游集散中心3个、公交枢纽4个,新增更新公交车81辆、农村客车25辆、公交线路5条,延伸和优化公交线路5条,为城乡居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出行条件。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抓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在梅列、三元两区更新完善小区路灯照明设施、道路硬化,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5.和谐平安项目。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新建或改造5个标准化菜市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日常购物环境;在城区重要节点部位和公共区域建设食品监控探头700个,进一步完善全市视频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支持驻明基层部队建设“四个一好”项目7个,并举办驻明部队基层连队炊事员培训班,努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推进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
(二)进度安排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市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一季度末要完成所有政策性补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动工建设,争取项目形象进度达到30%、投资计划达12亿元以上;二季度末要完成政策性补助项目兑现资金的50%、工程类项目形象进度的60%,争取完成年投资计划20亿元以上;三季度末政策性补助项目要全部兑现到位,创业就业项目要争取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工程类项目要完成形象进度80%,争取完成年投资计划32亿元以上;四季度末要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对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总目标已经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言必行、有诺必践的要求,抓紧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争取超额完成。市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水利局等18个牵头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所承办的办实事项目要逐个进行分析研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照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采用倒计时的方式排出时间表,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专门人员,每个月、每一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落实,做到环环紧扣,整体推进,确保办实事项目年初承诺、年底交账。
(二)争取资金政策。民生工程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共需争取省上资金14.1亿元,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16.2亿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掌握上级政策精神,发挥我市中央苏区优势,尽可能多地争取优惠政策及资金补助。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助残工程、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主要通过争取中央投资和省上补助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指定专人负责追踪,盯紧国家、省项目资金及时拔付到位。对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金、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标准等需要当地政府解决配套资金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将项目资金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配套资金不得迟于补助资金到位,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等配套资金较大的项目,各县(市、区)要提前谋划,可通过土地运作、银行贷款、社会投入等多渠道筹资,积极采取BT、BOT等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年度预算和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坚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实行优先预算、优先安排、优先拔付,足额配套到位。各级各部门还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决不允许由于资金不到位影响办实事项目。在抓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严明纪律,规范管理,确保办实事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形成攻坚合力。对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交通便民及安全保障工程、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涉及部门较多的、工作有交叉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意识,加强相互沟通、联系和协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对中小学扩容工程、新一轮公办幼儿园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工程等工程类项目,规划建设部门要提早介入;发改部门要做好立项、审批服务;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要在建设用地上给予优先保障。项目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要不懈余力地为实事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优良的施工环境。对办实事过程中需办理的规划、立项、施工许可等各种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事实办,全力支持,形成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查落实。市委、市政府已将民生工程行动计划项目,尤其是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请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8日前将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综合汇总。对组织工作不力或因慢作为、不作为影响项目实施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实施进度相对滞后、缓慢项目,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深入实地,组织专门力量分析查摆滞后原因,对征地、拆迁、补偿、环评、融资、审批等重点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措施,切实把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附件:2014年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项目一览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4年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一、社会事业项目 | ||||
1 | 实施中小学扩容工程 | 在全市城区中小学校继续实施扩容改建工程13所,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0个,切实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学校教学用房不足问题。 | 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资金5100万元,其余900万元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 | 实施新一轮公办幼儿园建设 | 在全市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新增学位3000个,加快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 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资金5100万元,其余900万元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
3 | 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工程 | ⑴实施“周周有戏”计划。组织受扶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剧团开展公益演出活动,全年面向当地群众提供50场免费的文艺演出。⑵“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在全市开展25个全民健身运动项目,组织比赛活动场次不少于15场,进一步增强全民健康体质。⑶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内健身房。在全市建设12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和3-5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⑷乡镇综合文化站信息共享服务点项目。在全市建设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并配备公共电子阅览室设施设备。 | 总投资约631万元,其中:⑴“周周有戏”项目50万元,省上按每场1万元给予安排补助资金。⑵“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75万元,争取省上补助资金不低于20万元,不足部分从市、县两级体彩公益金安排。⑶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内健身房381万元,每个多功能运动场和室内健身房省上分别安排建设资金28万元和15万元。⑷乡镇综合文化站信息共享服务点建设125万元,省上按每个服务点4万元给予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市财政按每个服务点1万元给予配套资金25万元。 | 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4 | 建立县级职教中心实训基地 | 在全市开展职教中心主体校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0个,并建立信息化实训教学机制,逐步完善教学设施配备,进一步加强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的重点专业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 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3500万元,其余1500万元由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 市教育局,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
5 | 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 | 在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标准化食堂建设,建设“三区”、“三池”、“三配套”,加强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食堂达到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B级以上标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生就餐条件,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总投资约250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资金10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配套1500万元。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6 | 市区域电子病历系统建设 | 在全市23所县级及以上医院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市级平台建设,为医护人员提供完整的医疗资源信息库,并进一步优化医院内部工作流程,实现医疗信息共享,提高医务工作效率。 | 总投资约1600万元,系统建设资金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 |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二、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项目 | ||||
7 |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从2014年起,为全市城乡29.37万名老年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5元。 | 总投资约5287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资金4637万元,市财政给予安排补助资金60万元、其余590万元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项目合作的金融机构。 |
8 | 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从2014年起,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2100元,财政年补差标准从1320元提高到1520元,确保全市农村6.4万名低保对象受惠。 | 总投资约1.005亿元,其中:争取省上资金7659万元,市财政给予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9 | 提高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标准 | 从2014年起,为城乡10.5万名居民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同时,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政府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确保城乡13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受惠,其中: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8万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10.2万人。 | 总投资约610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补助标准3360万元、医疗救助筹资标准274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省上4576万元资金外,市财政给予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安排补助经费,其余由各县(市)政府配套解决。 | 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10 |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 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按人均35元标准,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⑵精神病专科床位建设。在全市开展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病床建设,新增床位130张,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⑶提升村级卫生所服务能力。免费为全市1431个行政村卫生所统一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安装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软件,方便农村居民在村卫生所使用社保卡,实现就诊一卡通。⑷危重症孕产妇监护网络建设。在全市13家医疗网络单位建设危重症孕产妇监护室,并配备部分危重症救治器材设备,确保市级2家医疗网络单位重症监护床位不少于4张、县级11家医疗网络单位重症监护床位不少于2张。同时,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进修培训方式,组织做好产科医护人员重症孕产妇监护抢救技术的培训工作。 | 总投资约791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通过向省上争取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11 | 实施助残工程 | ⑴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范围及标准。从2014年起,将听力言语和多重重度残疾人纳入生活困难救助金补助范围,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⑵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850名城乡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和生产经营等,每人按5000元标准予以扶持。⑶残疾儿童康复行动。对400名在机构接受专业康复训练的贫困学龄前残疾儿童给予补助(包括聋儿、智障、孤独症、脑瘫等),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补助。⑷残疾人托养服务。全市新建公办“福乐家园”2所,扶持“福乐家园”托养残疾人120名、资助居家养护的重度残疾人1500名。 | 总投资约333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通过向省上争取补助。 | 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12 | 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 | ⑴建立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全市对城镇年满60周岁的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约4400人,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奖励金。⑵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对全市约180名符合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并纳入低保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奖励金。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从原来的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属于低保家庭的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2014年全市约有600人符合条件。 | 总投资约964万元,其中: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528万元、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奖励扶助标准36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400万元。项目资金省、市、县分别按80%、5%、15%比例承担,市财政给予安排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 | 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13 |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在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500套,并争取基本建成3300套,其中:廉租房620套、经济适用房140套、公共租赁房1600套、限价商品房11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00套、林业棚户区改造70套、垦区危房改造70套。通过项目实施,逐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林区、垦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 总投资约4亿元,其中:公租房、廉租房项目资金除争取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外,市本级项目由市财政筹措,各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自筹,并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资金由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途径自行筹措;棚户区改造项目除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工业企业、工矿企业、农场、林场以及参与改造的职工自筹解决。 | 市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14 | 全面完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 在尤溪县、沙县、宁化县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各1所。其中:⑴尤溪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设施建设,设计床位250张。⑵沙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光荣院等设施建设,设计床位200张。⑶宁化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灾仓储中心等设施建设,设计床位256张。 | 总投资约1.21亿元,除争取省上资金补助3895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所在县政府筹措解决。其中:⑴尤溪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3612万元,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41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⑵沙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2000万元,可争取省民政厅专项资金补助300万元,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⑶宁化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6500万元,可争取中央财政原中央苏区县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补助268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00万元,其余资金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 市民政局,尤溪、沙县、宁化县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15 | 实施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 | 在全市农村开展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5万人。通过规范实施、有效管理和机制创新,积极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 总投资约6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450万元,市财政局给予安排补助资金80万元,其余由各相关县(市)政府配套解决。 | 市农办,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10个县(市)人民政府。 |
16 | 开展生育关怀帮扶行动 | 在全市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通过实施幸福工程和计生小额贴息贷款,为4500户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6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同时,依托产业带动、典型引领、规模发展的模式,建立帮扶示范基地,提高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推动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 | 总投资约1750万元,其中:幸福工程周转资金1300万元、计生小额贷款贴息资金45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省上补助资金外,市财政给予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市计生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17 | 残疾人康复项目 | 在全市帮助300名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配送多功能护理床,并为18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配送助听器,补偿丧失功能,改善减轻家庭成员的护理负担,提高听残人员的就业和参与社会活动能力,消除沟通交流障碍。同时,进一步组织抓好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的服务功能。 | 总投资约8396万元,其中:残疾人康复设备150万元(多功能护理床90万元、助听器60万元),由市财政局全额安排;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246万元,按市政府〔2010〕9号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 市残联、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三、强农惠农项目 | ||||
18 | 实施造福工程 | 在全市农村实施造福工程异地搬迁安置和危房改造4500户20000人,规范建设省级造福工程百户点安置区20个,逐步解决农村边远偏僻自然村农户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困难群众、贫困残疾人危旧房屋搬迁改造需求。 | 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争取省上资金1亿元,市财政给予造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和农民自筹解决。 | 市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19 |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 在全市继续实施1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4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并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总投资约1.4255亿元,其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68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77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87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投资和省上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筹措解决。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 | 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进一步推进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 | 总投资约1.5亿元,项目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投资和省上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筹措解决。 | |
21 | 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 在全市实施土地整理7万亩,并对农田、水、路、村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路渠成网、排灌畅通,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条件。 | 总投资约2.1亿元,主要通过争取省上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补助。 | 市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2 | 加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 在全市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1项,具体是沙县2项、尤溪县3项、清流县1项、将乐县2项、泰宁县3项。通过项目实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有效保障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总投资约2120万元,其中: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四、交通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23 | 实施交通便民及安全保障工程 | ⑴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在全市重点抓好2204处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隐患的整治工作(其中:事故多发路段3处、危险路段92处、低标路段2109处)。同时,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500公里、危桥改造10座,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⑵游客公共交通服务工程。在全市建设高铁车站、高速公路、国道通往各县(市、区)景区路段的游客公共交通服务标志牌130块,并在三明境内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增设旅游宣传咨询点14个。同时,在向莆铁路三明北站、泰宁站和永安桃源洞景区西入口分别建设集旅游咨询、交通、宣传、投诉处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3个。 | 总投资约3.65亿元,其中:安保工程2000万元、危桥改造500万元、旅游集散中心3.4亿元。项目资金除争取省上专项补助资金外,市级项目资金通过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安排适当补助,其余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4 | 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工程 | 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完善公交客运枢纽运输机制,开工建设三明翁墩公交枢纽站、东霞公交枢纽站,力争年内建成三明汽车客运北站二期、沙县汽车站2个客运枢纽工程,并新增更新公交车辆46辆、公交线路5条,优化延伸公交线路5条。同时,积极开展智能化公交系统建设,强化驾乘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市区公交企业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公交服务。 | 总投资约850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国家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建设业主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公交公司自筹解决。公交发展项目不足部分市级财政将从每年的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安排。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25 | 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 | 在全市农村建成公路80公里,新增和更新农村客车25辆,确保通村公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全部开通农村客车。 | 总投资约6300万元,其中: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600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各县(市、区)政府筹措解决。⑵新增和更新农村客车300万元,属市级项目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各县(市、区)的购车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筹措解决。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6 | 市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 在梅列、三元两区所属街道社区更新完善小区路灯照明设施、道路硬化或街巷道路铺设,重点解决开放式小区灯不明、黄土露天、道路破损、水沟不通等问题,改善社区环境卫生,方便小区居民出行。 | 总投资约6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市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各安排配套资金200万元。 | 市城管局,梅列、三元两区人民政府。 |
27 | 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在三元区渡头坪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主要处理三明市区、沙县、永安三地的生活垃圾,一期计划新增处理垃圾规模600吨/日。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推进三明市区与永安、沙县同城化步伐,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总投资约3.5亿元,根据市政府[2013]10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从市重点项目前期专项经费中安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经费。 | 市住建局,三元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五、和谐平安项目 | ||||
28 | 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 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监管,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市场、校园食品安全、制售病死猪肉、“瘦肉精”等专项整治,推进法规制度、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宣传培训、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全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 总投资215万元,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全额安排,其中:市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80万元、检验检疫经费35万元。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各县(市)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由各县(市)自行承担,市级不再安排专门经费。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9 | 实施城乡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 | 在全市新建或改造5个标准化菜市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日常购物环境。 | 总投资约4250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资金150万元、项目业主投资3250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市财政对梅列、三元两区的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市)项目的补助资金由项目所在县(市)政府自行承担。 |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30 |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 结合我市实际,在城区重要节点部位和公共区域建设视频监控探头700个(高清摄像机,可采用LED照明补光),进一步完善全市视频信息综合平台建设。 | 项目资金采取租赁方式,700个高清摄像机每年租金550万元(含前端设备,平台软件与设备、光纤等租用费及日常维护费用),租金比照2009-2011年三年的做法,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摊,市财政承担50%,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各承担25%。电费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路灯管理所,列入市政公用事业开支。 | 市公安局、综治办、住建局,梅列、三元两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31 | 支持驻明部队改善生产生活 | 支持我市边远山区驻明基层部队建设“四个一好”(即一个好食堂、一块好菜地、一个好猪圈、一个好饮水)项目7个,并举办驻明部队基层连队炊事员培训班,进一步改善基层连队生活生产条件,努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 总投资约82万元,其中:争取省上补助资金22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2万元,其余由部队连队筹措解决。 | 市经贸委(支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32 | 三明市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民生信息公共服务机制,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网络全覆盖。通过以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为核心,健全民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平台,并进一步完善用卡环境建设,努力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 | 项目一期总投资约853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通过银行金融合作及向上争取部分资金补助。 | 市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数字办。 |
33 | 全面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 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或改造网络信号基站1612个(其中:新建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信号基站707个、改造第三代网络信号基站905个),确保三明市区、县城区及部分重点乡镇、工业园区TD-LTE网络实现全覆盖。同时,进一步推进无线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无线政务专网应用系统和智能终端普及,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管理效率,加快城市数字化建设。 | 总投资2.8亿元,由项目单位自行筹措。 | 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三明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