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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社保新举措惠民生 (002号)

2013年,我市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重点推出便民、利民多项措施,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一是医疗保险方面,全市29个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参保本地就医直接结算;提高了医保报销封顶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达到81%;建立了特大病保障基金,使特大病病人年度报销最大额达到了8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扩大为19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养老保险方面,及时按政策调整了养老金,人均养老金月增加216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增加10元,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三是工伤保险方面,对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人员,以及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4类人员调整了待遇标准。四是失业保险方面,失业金月享受标准统一提高为930元,为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