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近日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八项制度》,省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抓好细化配套和贯彻落实。根据公安部、省厅要求,现结合镇江公安实际,就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任务、重点和要求制定意见如下:
一、建立调查研究制度,规范基层调研工作
1.工作任务。(1)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积极运用“三解三促”、“三个报告评议”、警民恳谈、警营开放日等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梳理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工作计划。(2)市局九大警务中心要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将调查研究制度作为进一步提升中心运行质态的有效抓手,围绕当前制约和影响公安工作发展的问题,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2.工作重点。(1)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领域突出问题、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基层执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法律政策问题、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队伍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事关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等,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2)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目前有条件解决或缓解的难点问题,诸如侵财性案件多发、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和信访积案中反映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敢于直面应对、着力攻坚突破,以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3)对警力不足、经费困难、装备老化等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逐步解决或缓解,让基层民警切身感受到上级的关心和帮助。
3.工作要求。(1)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经常性调研和蹲点调研。在赴基层调研过程中,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去“解剖麻雀”,更好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每年2月,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并分解到人、跟踪落实。(2)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时把成功经验做法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政策思路、破解难题的对策措施和推动工作的具体部署。(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轻车简从、改进作风,确保掌握真实情况。
二、完善联系点制度,推进联系蹲点工作
1.工作任务。市局、辖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明确基层联系点,完善联系点工作规范,帮助基层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确定基层联系点和联系民警数量,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工作重点。(1)严格落实联系点制度,全面掌握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服务决策、推动工作。(2)指导基层联系点班子和队伍建设,营造一心为民、精益求精的良好氛围。(3)督导基层联系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好工作落实。(4)了解基层需求,积极协调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争取支持,真正为基层联系点排忧解难。
3.工作要求。(1)确定基层联系点。市局、辖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建立基层联系点、确定基层民警联系人。其中,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至少确定1个辖市局(分局)、1 个基层所队作为工作联系点,并长期联系5名基层民警;辖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实际确定1个基层联系点和3名联系民警。各层级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交叉,可与扶贫点、挂职地相结合,一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l年,也可以长期联系。(2)定期联系工作。市局、辖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联系点调研1次,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实际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指导工作,并抽出一定时间与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3)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通过实地指导、蹲点体验、座谈交流、信息直报、培植典型等方式,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尤其是重大安保、重大维稳、重大抢险救灾、重大打击整治,以及连续出现极端高温、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都要深入联系点等一线单位指导工作。
三、健全挂职锻炼办法,提升机关民警能力素质
1.工作任务。根据《江苏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实施办法》和《镇江市新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民警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落实挂职锻炼要求,每年定期选派机关优秀年轻民警赴基层挂职锻炼。
2.工作重点。明确将学习基层经验、丰富工作经历、提高处理具体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等,作为民警挂职锻炼的主要内容,要求挂职锻炼民警每季度撰写一篇工作心得或调研报告,并报挂职锻炼单位政工部门。挂职锻炼结束后,向市局干部人事部门报告思想工作情况小结。
3.工作要求。(1)接受挂职锻炼人员单位要加强与挂职单位的联系,协助做好挂职锻炼民警的管理和教育,定期走访,跟踪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接受单位要加强对挂职锻炼民警的日常教育、培养和管理,并指派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较高的同志作为挂职锻炼民警的培养联系人,按照“一岗双责”规定,搞好“传帮带”。(2)挂职锻炼民警要严于律己,切实发挥机关优秀民警的表率作用,做到谦虚谨慎、主动作为,不脱管、不懈怠,认真学习各项公安基层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3)挂职锻炼民警的人事关系,行政、福利等待遇仍属原单位,挂职期间按规定转接党(团)组织关系,因公出差、学习等由挂职单位负责。
四、实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妥善化解群众矛盾意见
1.工作任务。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至上,协调指导与督促、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畅通渠道与规范秩序相结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2.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好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各项工作。(1)定点接待。每周四上午(节假日除外)为市局、辖市局(分局)两级公安机关领导联动接访日,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明确1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其中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待群众来访。领导接访期间,各级公安信访、法制及治安、交警、刑警、经侦等涉及信访事项较多的部门负责人要共同参加接待。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实施基层所队长定期接访制度,全面提升基层所队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预约接待。对一些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可实行预约接待。由信访部门对日常接访事项进行梳理,确定约访事项,先期了解,掌握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局领导审阅后,根据局领导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约见信访群众。(3)带案下访。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带案下访,根据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直接深入信访群众家中或单位,反馈工作进展,倾听群众诉求,促进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众重复、越级上访。(4)重大涉法上访问题接待。对公安涉法环节上发生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敏感上访问题,更要及时接待来访群众,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并责成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处理。
3.工作要求。(1)热情接待群众。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2)认真解决问题。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3)严格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4)及时化解矛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部门、警种的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要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推进信访工作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5)强化法律疏导。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把解决群众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五、实行与民警谈心谈话制度,促进队伍团结凝聚合力
1.工作任务。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经常与民警谈心谈话,把握民警思想,了解民警需求,及时发现民警中的不稳定情绪,洞悉心理郁结,确保队伍始终积极、健康发展。
2.工作重点。在民警执行重大任务、立功受奖、入党提职、岗位变动、思想波动、违纪违规、受到处分、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侵害或被群众投诉等情形下,必须与民警进行谈心谈话,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有效解决民警的思想问题。对发现有轻微违纪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民警,要及时开展诫勉谈话,予以教育提醒,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工作要求。(1)坚持逐级负责原则。市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各基层单位领导与民警之间,都要开展多层次的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坚持经常及时原则。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要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开展访谈4次,并经常利用“局长信箱”等有效载体为民警释疑解惑。遇有“六必谈、六必访”(民警生活困难必访必谈;民警患病住院必访必谈;民警婚丧嫁娶必访必谈;民警之间发生矛盾必访必谈;民警对干部有意见必访必谈;民警工作积极性不强必访必谈)的情形,要及时开展访谈。(3)坚持互动交流原则。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上门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注意倾听民警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予以回应反馈,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推进征集意见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1.工作任务。把接处警、涉警舆情应对处置和“12345”热线服务工作作为征求群众意见与建议的重要渠道,通过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与协作,依托公安微博(微信)群、“12345”服务平台等载体,建立并完善全方位、全天候、分类别的征求群众意见工作机制,直接与群众开展“键对键”、“心贴心”交流互动,及时了解、掌握、处理好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各类涉及公安热点、难点问题。
2.工作重点。(1)全市公安机关各开博单位要普遍在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上开设“网上意见箱”,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办理网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警舆情的分析研判,切实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特别是对网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事关切身利益的、属于民生范畴的热点、难点、焦点舆情,要加强和规范网上回应制度。(3)加强“12345”政府热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意见中涉及公安事项的办理答复工作,保质、保量做好有关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情况反馈工作,确保“12345”服务热线工单办结办复率达100%,退单率不高于5%,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3.工作要求。(1)对各级公安政务微博“网上意见箱”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或咨询、投诉、求助等,要及时受理并进行先期回复。(2)市局指挥中心每日要将各类涉警舆情和“12345”热线交办事项工单及时流转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交办。各部门对涉警舆情中涉及民生类问题必须在4小时内予以网上回应;对“12345”政府热线交办事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3)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制定的重要决策部署或即将组织实施的重点工作,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性措施,原则上都应通过各类媒体先行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推行,一些可能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重大政策应事先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4)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代表意见等的快速有效办理,并及时予以反馈,确保见行动、见效果、见真情。
七、实行问题整改反馈制度,保证队伍健康发展
1.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效能督查中心在问题整改反馈工作中的平台作用,依据《镇江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公安局民警有责投诉问责暂行办法》和《全市公安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汇总梳理和综合分析,并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用民意引导公安决策、执行和绩效考核。要根据民意研判结果,特别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统筹协调各警种、各部门抓好问题流转、承办处理、跟踪问效等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2.工作重点。(1)市局效能督查中心各协作单位要围绕市局相关牵头部门和单位推送的意见反馈情况,对存在工作不力、作风拖沓、效能低下,影响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及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影响业务绩效争档晋位,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正面评判的情况,认真填写《督办事项报送单》,于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到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报市局效能督查中心。(2)市局效能建设考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对发现需要扣分的情况及时报市局作风效能办。(3)由市局作风效能办牵头,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活动。(4)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反映涉及公安作风效能建设投诉的交办督办事项,存在办理不认真、反馈不及时、整改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与代表委员联系、反馈等问题的,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扣分、问责。
3.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问题整改反馈制度作为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着不让地抓实、抓细、抓好。(2)落实责任。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每项制度都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执行,组织研究讨论,并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推进工作。(3)科学设置。围绕全市公安机关作风效能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对照全市重点工作考评、省厅主要绩效考评以及人民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评议,对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工作绩效、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内务管理等方面内容对标找差、加强督导,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催生公安工作新效能。
八、实施扶贫帮困制度,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1.工作任务。市局、辖市局(分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扶贫活动和对口支援工作,从资金扶贫、项目扶贫、知识扶贫等方面加强研究,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帮助扶贫对象和对口支援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工作重点。市局、辖市局(分局)领导干部要抓好条件艰苦、工作基础薄弱基层所队的帮扶工作,促进其尽快改变工作面貌。近三年,重点是分批、全面改善基层所队办公用房条件。要依托与甘肃白银公安机关的“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地公安机关之间结对帮扶工作,从警务理念、基层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物资援助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共同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水平。要严格落实“百村万户”双达标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局与江心镇益平村的结对帮扶活动,通过资金帮扶、物质帮扶、知识帮扶,不断提高帮扶质量效益。
3.工作要求。(1)强化党组织结对帮扶。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结对助学活动,走访困难学生,及时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和心灵上的关怀。(2)健全民警帮困慰问机制。充分发挥市局抚恤协会作用,加大对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因公负伤、特困民警及其家属的优抚救助及帮困力度。重点是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通过各种形式继续开展对重大疾病民警、特困民警家庭和子女的生活解困、助学助读工作,并健全民警伤病及时慰问机制,对民警意外负伤、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首次患大病以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及时予以关心慰问。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对困难党员、老党员和优秀党员的走访慰问,及时送去组织温暖。(3)深化素质强警交流合作。要继续深化与甘肃白银公安机关的合作交流强警活动,进一步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两地公安机关应急处突水平。要按照“急需、实用”的原则,拓展和创新人才交流培养渠道,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公安工作急需紧缺的骨干人才,努力实现交流合作效益的最大化。
以上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