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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市区居民医保部分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的通知

各辖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镇卫发〔2013〕125号)和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慈善总会《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通知》(镇人社发〔2012〕182号)要求,经研究,现确定市中医院为市区居民医保终末期肾病、脑梗死、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定点救治医院,确定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市区居民医保直肠癌的定点救治医院。


镇江市卫生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