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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支付限额的批复

市医保中心:

  你中心《关于确定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限额的请示》(银医保发[201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确定的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支付限额,请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新增的4个病种(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年性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苯丙酮尿症),诊断标准按照《关于调整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163号)执行,药品目录暂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执行。

  三、上述4个病种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的诊断标准、用药目录及用药期间的常规检查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此复

 

  附:银川市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支付限额标准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7日

 

 

 

 

 


2014年度银川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序号病种一档50%二档60%三档65%
1冠心病220026002800
2高血压250030003300
3糖尿病230028003000
4慢性肾脏病220026002800
5类风湿性关节炎190023002500
6慢性病毒性肝炎360043004700
7儿童支气管哮喘170021002300
8恶性肿瘤270032003500
9肝硬化360043004700
10肾透析暂不定额
11系统性红斑狼疮220026002800
12精神病220026002800
13再生障碍性贫血220026002800
14器官移植术后暂不定额
15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250030003300
16小儿脑性瘫痪250030003300
17苯丙酮尿症2500300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