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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来自东宝区城镇居民参保患者的庞大妈病愈出院,结算医疗总费用5.8万元,应由基本医保报销4.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0.39万元,均由一张票据进行结算,综合报销率达到了78%。
2014年,我市将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纳入医保重点工作之列,各经办机构密切协作,优化信息管理系统,简化经办服务流程,自5月起,实现了基本医疗费用与大病医疗费用同步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再不需个人垫支大病医疗相关费用,也不需持病历、票据等到保险公司来回签字报销。此举既方便群众,让他们能及时享受惠民政策,更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大病保险工作流程,形成了便捷、高效的一体化大病医疗保险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