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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今年赔付近230万元

 从今年1月1日启动的东海县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有效缓解了该县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截至日前,该县已赔付1432人次,赔付金额229.67万元。
  据了解,2014年该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0000元,今后视情况逐步调整。该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共分5个费用段,起付线以上-20000元(含)按50%报销,20000元以上-50000元(含)按60%报销,5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按70%报销,100000元以上-200000元(含)按75%报销,200000元以上按80%报销。转诊到三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外出务工等就医认定为享受转外住院政策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50%报销;转到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40%报销;转到二级以下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30%报销。属于医疗救助对象或参加新农合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大病患者,原则上先办理商业保险赔付,再申请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及大病医疗救助。(东海县财政局    郄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