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修订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确保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服务,今年6月,沧源自治县修订出台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主要突出两点:一是明确起付线问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边境村(以行政村为单位)边民、重点优抚对象等4类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实行“零起付线”,其他类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实行单次1000元的起付线。二是提高救助比例。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救助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除外)个人自付部分的救助比例由原来的县级住院50%、市级住院45%、省级住院50%分别提高为县级住院70%、市级住院60%、省级住院50%,城市“三无”人员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个人自付部分的救助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90%,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自付部分全额给予救助。
支持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中国癌症基金会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会
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长沙市慈善基金会
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南通市慈善基金会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
济仁慈善基金会
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上海市延芳慈善基金会
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
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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