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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医改办、宣传部,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医改宣传工作是当前全市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省医改办、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意见》(鄂医改办发【2014】4号),为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健全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动员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医改工作,市医改办、市委宣传部联合制订了《十堰市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堰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      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2014年8月12日













 


                  十堰市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总结推广全市医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医改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不断推动全市医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为重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医改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医改的积极进展和工作成效,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政策部署上来,营造推进医改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 宣传目标

(一)医改的重大意义家喻户晓。深入推进医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一场重要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宣传让社会各界理解医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医改的政策解读清晰明白。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工作者、普通患者、普通群众对医改政策理解把握的不同需求,组织开展医改政策的培训、宣传、报道,让各方理解医改、支持医改、推动医改。

(三)医改的进展成效充分展现。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深化医改进展情况、有力举措、主要成效,通过宣传报道给予充分展现。

(四)医改的先进典型鲜活生动。宣传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深化医改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报道医改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模范代表人物,用生动的事例展示医改成效,用鲜活的人物诉说医改体会。

三、当前医改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深入贯彻医改精神。以规范的程序和多元的方式,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医改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解读医改的重大政策,突出宣传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把握正确方向,明确改革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

(二)积极宣传医改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我市深化医改的主要进展和实际成效,突出近年宣传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分级诊疗、对口支援、社会办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宣传改革成效,提振改革信心。人社部门要重点宣传提高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措施和成效。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要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救助、商业保险等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所取得的成效。各县市区要着力宣传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的举措;中医药特色服务取得的成效;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重要进展和成效;免费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措施和成效。

(三)及时总结医改典型经验。各县市区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医改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及时向社会宣传医改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突出宣传“党和政府得民心、人民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实际成效,营造卫生改革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要做好有关舆论引导工作,客观宣传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合理引导群众预期,推动社会各界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医改。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医疗价格、医保报销、异地就医、老年医疗等热点问题。

(五)持续做好知识普及。将医改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医改政策宣传,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权威的健康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不断丰富和完善医改宣传的方式方法

(一)开辟媒体宣传专栏。各地医改部门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协调配合,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开辟医改宣传专栏、专题,利用鲜活事例,深入、持续报道医改成效,形成医改宣传舆论阵地。

(二)增强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快全市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网站,及时向省直部门、市、县市区政府官网报送、发布医改工作动态,进一步做好群众网上提问、投诉的处理答复。利用网络媒体,增强市、县区医改办之间的工作信息交流和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网站作为医改新闻宣传重要载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医改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性。

(三)组织基层医改访谈。各地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向,组织相关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坚持干部、基层医务人员和受益群众的访谈,选取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和典型地区,有计划、有步骤、有深度地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报道,形成上下联动、引向纵深的宣传声势。

(四)拓宽医改宣传渠道。一是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方式开展医改政策宣传。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三是发挥基层医务工作者的主力军作用,借助诊疗、巡诊、随访等机会进行政策讲解。四是要编印宣传简报、宣传折页和宣传手册,生动解读医改政策,展示改革成效。五是利用专题访谈、在线访谈、新闻通稿、公益广告、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等权重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医改宣传活动,扩大医改宣传覆盖面。

五、切实加强医改宣传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医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作为医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精心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的通讯员队伍,安排专项的宣传经费,制定详细的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宣传工作计划,做好信息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医改办要积极与宣传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配合宣传主管部门做好医改相关新闻宣传报道。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日常联系制度,为新闻媒体提供及时、详实的新闻素材,调动新闻媒体关心、支持医改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形成相互理解、互相支持的工作局面。

(三)把握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着力宣传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各级政府把医改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工程,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从而增强信心、凝聚人心,为医改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编印信息简报。各县市区每月向市医改办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十堰城区3个区及武当山特区不少于1条),每季度报送1篇医改形势分析报告,市医改办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医改信息1条。市医改办将及时选报省医改办和相关新闻媒体。

(五)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医改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健全完善“每月医改新闻跟踪监测制度”、“重大舆情调查核实处理交办制度”和应急宣传机制。要完善会稿审稿制度,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对擅自发布消息、因把关不严造成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报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市医改办将把医改宣传工作列为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年终对医改宣传报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医改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联 系 人:龚文举

联系电话:8117022

电子邮箱:sywjwygb@163.com

 附件:十堰市2014年医改宣传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十堰市2014年医改宣传任务分解表

单  位

每月报

送信息(条)

全年报送信息

(条)

每季度报送医改工作形势分析报告(篇)

郧西医改办

2

24

1

郧县医改办

2

24

1

竹山县医改办

2

24

1

竹溪县医改办

2

24

1

房县医改办

2

24

1

丹江口市医改办

2

24

1

张湾区医改办

1

12

1

茅箭区医改办

1

12

1

十堰经济开发区医改办

1

12

1

武当山特区医改办

1

12

1

市发改委

1

12


市财政局

1

12


市人社局

1

12


市编办

1

12


市卫生计生委

1

12


市民政局

1

12


市食药局

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