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北苑街道的吴女士到义乌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因身患重病,在杭州医院花了大笔医疗费用。幸好参加了大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了17万元的医疗费。令她喜出望外的是,还额外多出了3万多元的报销经费。
这要得益于新近推出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除了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能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这3万多元报销费用就出自大病医保,吴女士是义乌大病医保正式上线运营后的首位受益者,也是金华地区享受大病医保待遇的第一人。
11月29日,义乌市医保处与中国人寿保险义乌分公司签订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承保合同,标志着义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正式上线运营。
据悉,建立大病医保制度被列入了今年义乌“十大民生实事”,义乌市政府于9月10日出台了《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凡是参加义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已享受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除外),今后都能享受额外的大病医保福利。此举将使义乌46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27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受益,有效减轻因患大病带来的医疗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大病医保新政规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除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外,参保人员年度自负(个人累计或单次)合规医疗费用在1.6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还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保障标准为:小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按60%的比例支付,最高报销限额12万元;大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按65%的比例支付,最高报销限额23万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按70%的比例支付,最高报销限额32万元。
如此一来,因患重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就能享受到医保“双重保障”。实行大病医保后,小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最高报销限额将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至20万元,大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原来的17万元增至最高4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3万元增至最高55万元。
大病医保上线运营后,为方便参保群众,义乌市医保处将采用一站式结算报销,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医保中心窗口报销时,可一次性同时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用。义乌市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将对义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