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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累计为参合农民补偿4亿多元医药费

  麒麟区新农合紧紧围绕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这一目标,规范运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
  一是门诊减免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门诊减免比例从2007年的20%提高到2014年的50%;一个自然年度门诊减免最高支付限额从2007年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2014年的300元。二是住院补偿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从2007年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35%、区级定点医疗机构30%、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20%,提高到2014年乡级定点医疗机构9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45%;一个自然年度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从2007年的5000元提高到2014年的8万元。三是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得到提高。按照国家、省确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将影响农村居民生命力或劳动能力的28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试点保障范围,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提高到70%。四是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升。麒麟区自2007年1月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截至2014年6月,累计为参合农民805万人次补偿医药费4.85亿元。其中:住院补偿26.2万人次,补偿医药费4.02亿;门诊减免778.3万人次,减免医药费0.83亿元。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