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根据省总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14〕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生活困难补助金
申报对象:本人月收入4000元以下的职工全国劳模和月收入1300元以下的农民全国劳模。
(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申报对象:因本人患恶性肿瘤、心肌梗塞、严重糖尿病并发症等重大疾病,慢性疾病,自付医疗费较多造成生活困难的;因自然灾害、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劳模直接抚养或赡养的直系亲属,因就学、患重病和遭受自然灾害、意外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年龄较大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劳模、农民劳模以及关闭破产改制等困难企业的劳模。
二、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劳模管理工作,今年继续统一由县区总工会和山泥公司工会负责填写《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和《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详表见附件)。申报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劳模,必须要有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盖章,并提供本人近期工资单位复印件;离退休劳模由发放劳模养老金的社保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本人近期银行存折退休金发放明细复印件;下岗失业劳模由街道(社区)工会审核盖章,须提供《甘肃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农(牧)民劳模由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并提供本人上年度纯收入情况,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进行申报,经市总工会审核、汇总后,报省总工会审定。
按照全总从2014年起,全国劳模健康体检补助金不再发放给个人的要求,今年全国劳模体检费将由市总工会统一按补助标准和劳模实有人数核发,由市、县区总工会组织劳模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全国劳模体检明细表》(见附件)纸制质版和电子版于本年度11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
三、申报时间
2014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分两次进行,其中:生活困难劳模申报工作于3月10日结束;特殊困难劳模申报工和于7月15日结束,逾期不申报的,市总工会不再受理申报工作。
四、补助标准
报经省总工会研究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全国劳模在享受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同时,原则可以享受特殊困难补助金。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切实掌握劳模收入和身份的真实变化据实申报。在申报特殊困难帮扶金时,其本人困难原因要具体、详实,并提供县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自付医药费用的发票或复印件。
(二)填报《申报表》时,统一用微机录入,各要素要齐全,劳模的收入、生活困难情况及原因要填写清楚,并按规定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务必于3月10日前和7月15日前指定专人将《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和《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总工会。
张掖市总工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