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第三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20. 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退休(职)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的6%缴纳,个人不缴费。
21.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两种模式供个人选择,即: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8%或4%选择缴费。按8%缴费的,建立个人帐户,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大病补助;按4%缴费的,不建立个人帐户,其住院待遇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规定执行,不享受大病补助。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前选择8%缴费的,退休后按6%缴费,建立个人帐户,享受大病补助;选择4%缴费的,退休后仍按4%缴费, 不建立个人帐户,不享受大病补助。
22.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从2009年11月起,全市实行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年度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最高限额7万元,大病补助额13万元,合计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23. 进城务工农民工能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可以参加。按照张政办发〔2009〕188号)文件规定,农民工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有固定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用人单位按6%缴纳,个人按2%缴纳,建立个人帐户,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大病补助。务工时间短、流动性大的农民工,用人单位按4%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帐户,其住院待遇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规定执行,不享受大病补助。
24.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多少?
答: (1)城镇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年龄段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具体为:在职人员35岁以下1%、36岁至45岁1.3%、46岁以上1.8%。退休(职)人员55岁以下的3.3%,56岁以上的3.8%。
(2)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建立其个人帐户。
2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 目前,城镇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费8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
26.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同一年度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5%。
(2)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医疗费用剔除起付标准、自费药品费用和乙类药品费用、部分支付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的自付费用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3)最高支付限额: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额最高不超过7万元,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互助基金按规定支付,最高20万元。
27.城镇职工享受的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有哪些?
答: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病种10种:肾衰竭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含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器官移植依赖抗排异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须长期治疗者);心脏瓣膜置换后抗凝治疗;糖尿病伴并发症;重症帕金森氏病;慢性心力衰竭;支气管哮喘(当年有住院记录者),补助80%,按病种最低补助2000元,最高补助30000元。
28.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从2009年11月起,全市实行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目前,年度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最高限额2.5万元,大病补助额3.5万元,合计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29.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
(2)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住院医疗费用剔除起付标准、自费药品费用和乙类药品费用、部分支付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的自付费用后,按规定比例报销。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
(3)最高支付限额: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互助基金按规定支付,最高6万元。
30.城镇居民享受的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有那些?
答:城镇居民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病种4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白血病治疗),补助45%,最高补助8000元。
3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定额补助,其标准为: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1600元;难产2000元;一胎多生的,每多生育一个,补助400元;实施绝育、输卵管复通术发生的医疗费定额补助标准为1200元;怀孕满4个月至7个月内流产的,补助标准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