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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5家市级医院实行新农合即时补偿

  从市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自今年2月1日在梅江区、梅县、大埔、丰顺、五华实行新农合农民住院即时补偿试点以后,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市残联康复医院等5家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4月1日起实行新农合住院农民住院即时补偿,参合农民不用再回镇里办理报销手续。

  据了解,已加入新农合的一般农民住院要带上农村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儿要带母亲农村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户口簿和新生儿出生证明等。

  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记账式即时补偿有两大好处:一是简化手续,缩短了报销时间,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办理新农合补偿。以前参合农民住院后,要将发票、清单等材料带回镇上申报,呈县审批,时间较长、手续较繁琐;现在参合农民住院,可直接在医院办理新农合补偿,不用再回镇里办理报销手续。二是降低参合农民住院门槛。参合农民在住院期间不用先支付所有医药费用,只需支付自费、自付部分费用,大大降低了住院和治疗门槛,可有效避免因短时无法筹齐所需医药费用而延误、放弃治疗的现象。参合农民需长期持续治疗的,也不再需要为筹集资金而多次入院、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