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4年8月,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总结,制定《指南》。《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制定。
二、制定《指南》的意义
《指南》的实施,有助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压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用人单位自动、自发、自主地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助力职业健康管理便捷化、具体化、规范化。
三、《指南》的适用范围
《指南》适用于泸州市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以及各级各类包含放射危害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中使用,其他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主要工作事项
(一)落实三方责任。
1.强化“首席健康官”责任。
2.强化健康副厂长(副总监、副经理等)责任。
3.强化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责任。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受用人单位委托,负责对用人单位开展专业化的职业健康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建立信息公开。
用人单位在显要位置,对本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三)突出三大重点。
职工人数较多、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用人单位应建立“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重点是以下三大类用人单位: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含涉及放射的医疗卫生单位)。
2.接害劳动者在10人以上的企业。
3.近5年有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
(四)健全三项制度。
1.年度综合分析研判制度。
2.每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制度。
3.答疑见面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