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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5〕15号),严格按照第五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要求,规范了我市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6项。其中,新设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1项,废止1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2025年9月1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省或我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四平市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四平市废止1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
附件1:四平市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xlsx附件2.四平市废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