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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水平

  我市积极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城镇职工患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重大疾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对职工、居民患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90%,减轻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着力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