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
- 《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 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 护理费用补贴按季度发放,原则上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直接发放,由县级残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发放对象清单和银行帐号,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计入发放对象的银行帐户。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
-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7日]
- 乐山市贯彻四川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实施办法的意见
- 每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金额5000元至10000元;需手术治疗的患者,每例救助金额10000元至30000元;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患者,每例救助金额1000元至5000元。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救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筹集情况,依据患者家庭贫困程度和脑瘫儿童的康复治疗需求确定救助金额。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