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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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用药报销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本市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将部分药品增加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7〕179号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北京市自2017年9月,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
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
京人社医保发〔2017〕12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2017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北京市2017年4月起,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人社局表示会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和调节作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7〕66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方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保发〔2017〕35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北京市2017年3月发布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农合发〔2017〕46号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
北京市城乡居民按规定相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关于对2016年参保城镇特困职工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7〕36号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3日]
北京市人社局,为切实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2017年2月发布,对2016年患重大疾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影响家庭生活,特别是因病致困的参保职工,继续实施一次性医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