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北京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保险比例提高10%,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封顶线分别提高1000元和1000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6日]
-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农合发〔2017〕11号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升10% 城镇居民门诊报销额提至三千元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 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北京市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上不封顶。大病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0日]
- 关于将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通知
- 北京市将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