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局等6部门关于湖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
- 救助对象。在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缴费的患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 住院后如何使用大病保险
-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下列比例予以支付: 3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50%; 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