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哈密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特殊重大疾病补偿实行定点定额限价包干据实补偿,不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目录》限制,按70%比例予以补偿。   对持有当地民政部门有效证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其发生的特殊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偿按照新农合基金承担70%、民政部门承担30%的比例予以补偿。
哈密地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
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按65%的比例支付; 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按70%的比例支付; 8万元(不含8万元)以上至11万元部分按75%的比例支付; 11万元(不含11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支付; 15万元(不含15万元)以上部分按85%的比例支付。原则上在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报销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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