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安人社发〔2013〕29号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包括住院和门诊大病)成人提高到6万元、少年儿童提高到8万元。对门诊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医疗费报销比例调整为8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在上述第一条基础上再提高5万元。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超出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可不负担超出部分的分担费用。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