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拉萨市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一站式”结算服务救助具体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弃婴在“一站式”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在23万元以下(含23万元)的,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赔偿、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后个人负担部分,给予全部救助。
《拉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供养对象参加本市农牧区医疗制度的费用由其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担。供养对象看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市农牧区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予以全额保障。
中共拉萨市委员会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患者超出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因个人承担部分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在不超出医疗救助年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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