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转发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
- 转发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 2016年我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
- 我州全面实施新调整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新调整的城镇居民大病年度起付线标准为1.5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调整为15万元,提高了9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8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 文山州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发生意外伤害无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