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黔西南州临时救助工作解读
- 实施办法对临时救助工作的定义就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 黔西南州开展“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试点
- 救助保障对象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贫困户家庭成员,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等。试点内容包括识别认定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完善医疗救助保障资金筹集机制,科学制定报销比例、标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和资金兑付“一卡通”。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 黔西南州城乡医疗救助指南
-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八类。救助方式包括:(1)资助参保参合。(2)门诊医疗救助。(3)住院医疗救助。办理程序为:个人提出申请→乡镇民政部门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根据县级方案对调查核实审核审批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救助资金发放。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 黔西南州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 城乡医疗救助主要对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实施医疗救助。主要采取医后救助的方式进行,即在符合救助的对象出院结算时,由医院按比例给予救助,医疗救助资金用于冲抵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一年内个人自付10000元以上费用,家庭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对象,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医疗发票,按不同比例进行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