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收藏本站
当前:
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政策类型:
全部
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
[原]扶贫办
卫生健康
民政
公安
财政
人社
军队
残联
工会
青年团
妇联
区域:
全部
国务院及部委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市:
全部
成都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绵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南充市
眉山市
宜宾市
广安市
达州市
雅安市
巴中市
资阳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甘孜藏族自治州
凉山彝族自治州
关键字: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泸州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低收入贫困家庭人员。各区县将对住院医疗自负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对象进行救助,救助比例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院医疗自负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纳入常规医疗救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