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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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柳社保发〔2019〕42号 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柳社保发〔2019〕42号 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关于将部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关于将部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柳政规〔2019〕1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
柳政规〔2019〕11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均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个人现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按相应比例支付。异地就诊分临时异地就诊、短期异地就诊和长期异地就诊。门诊慢性病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重病人群住院治疗相应疾病时在起付标准、先支付比例和个人比例上享受一定照顾。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6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城镇:并经城镇居民医保支付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新农合:在新农合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
柳州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3)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72元,按医保年度一次性缴纳,在缴费所属年度内有效;退休人员每人一次性缴纳1440元,终身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大额统筹金支付范围为:符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但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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