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提高部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通知
-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1.恶性肿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00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
- 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调整统一为3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 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调整统一为3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 关于2016至2018年度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随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均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 我市全面开展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
-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对象为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急性白血病(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两类重大疾病的0—14周岁儿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