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
-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具体支付比例如下:(一)9500元以上至2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0%;(二)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5%;(三)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60%;(四)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70%。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3日]
- 年底前粤将全面实施大病医保 全省大病医保18万封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3万
-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平均约为1.5万元。即参保人患大病后其个人年度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就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从今年6月起正式实施
- 参保群众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用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办理出院时仅需在医院付清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出院,然后由医疗机构同社保局、商保公司结算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今年6月起正式启动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高达38万元
- 城乡居民在每年按5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不用额外再缴纳任何费用,就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