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门诊和住院自付部分年度累计1万元及以上的,按以下比例分段分别进行救助:个人自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救助40%,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救助50%,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救助60%,8万元以上的救助70%,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