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和调整机制的通知
- 关于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和调整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4日]
- 关于对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将符合困难医疗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应急医疗救助的范围。属孤儿、低保家庭的儿童,分别按特困人员和重点救助对象享受相关住院、门诊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参加了本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的,免收其住院押金(预付金),其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3日]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2号)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2号)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 珠海市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办法(试行)
- 临时救助范围主要是救助对象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因家庭成员患病,在获得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 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需长期治疗(当年累计住院时间超过2个月)的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可按其半年累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是否超过其家庭半年收入的70%核算,符合救助条件的,分阶段给予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