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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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
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费用范围及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范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超标准费用)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范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 ;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时,应当一并缴纳相应年限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纳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专科药费范围的门诊指定慢性病为: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肝硬化、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等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4日]
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白内障手术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费用范围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范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超标准费用)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范围。
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4050”失业人员、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的除外)参照《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34号)规定,按其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给予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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