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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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关于调整《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关于印发《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6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落实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关于落实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黄冈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调整,每人每年15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根据相关规定,凡已参保并已缴费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除了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外,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照顾,不再另行缴纳大病医保费。
黄冈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即时结算 最高可报30万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凭费用确定,不受病种限制。缴费情况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每人每年100元与基本医疗保险费起缴月份一次性同核同征;原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免缴费待遇的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工行任意网点均可缴纳。居民个人不缴费,每人每年25元由社保基金负责承担。
[医疗保险]黄冈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3日]
住院和特殊大病门诊医疗最高报销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按规定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条件具备时探索建立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