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职工每人每年26元,居民每人每年37元。职工筹资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100元缴费中划拨,居民筹资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起付标准1.2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