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宜昌市民政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 管理工作的通知
- 宜昌市民政局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 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若干措施的通知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3日]
- 看病有了封顶价超出部分保险包 点军创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群众撑起了一把保护伞。1月至4月,点军区共有341人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在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报销合规医疗费用65.9127万元,报销比例较之前提高了20个百分点左右,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5]61号)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000元,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累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起付线)在12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部分支付55%;3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支付65%;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5%。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