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开展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1日]
互助活动参保对象为全市在职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在职职工总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必须100%参加;互助期为三年;缴费标准为首次参加100元/份/人,继续参加的80元/份/人,最多参加3份。
关于进一步解决劳动模范社会保联和生活困难等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尽快将劳模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要将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劳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因患重大疾病造成治疗费用高,生活贫困的劳模的帮扶力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