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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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城乡居民如果患以下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可以按规定享受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一是2017年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原来的分别为1.8万元和1.5万元调整为1.5万元,采取对参保居民较优惠的标准;二是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关于调整驻马店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关于调整驻马店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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