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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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三级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和许昌市基层中医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三级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和许昌市基层中医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保障对象 (三)重病重残儿童。因自身患重大疾病(病种参照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重大疾病名录)、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助力困难群众脱贫 ——解读《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2017年许昌市承担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
2017年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较2016年提高30元农民就医将得啥实惠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
我市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22个花费较高的病种 被纳入重特大疾病医保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8日]
城镇职工 重特大疾病病种分类 1.9个门诊病种: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非小细胞肺癌、胃肠间质瘤。 2.13个住院病种:唇裂、腭裂、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死、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包括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具体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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