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
- 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 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管理办法
- 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 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方案
- 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 关于征收延长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
- 关于征收延长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
- 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贫困患者在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后,按照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