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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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7〕113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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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 大病医保一年最高报销40万
- 大病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在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应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 我省困难群众明年起可享大病医保补充报销
- 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暂按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3000元的标准设定,3000元~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10000元~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15000元~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