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景德镇市城镇职工大病医保征缴标准及医疗待遇的通知
- 职工大病医保征缴标准调整到没人每年180元;支付比例分段:60001元至220000元,在可报销范围内按照政策规定报90%;220001元至400000元,在可报销范围内按政策规定报95%。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 景德镇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 景德镇市对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提出了相关规定和说明。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