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
- 关于调整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的通知(龙医保〔2019〕34号)
-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的通知(龙医保〔2019〕34号)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医保基金设区市统筹、垂直管理,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目标。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医疗救助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其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较多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条件的优先为其办理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