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泰兴市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市总认定的特困职工本人因患大病、重病死亡,一次性补助2000元;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重病死亡,一次性补助1000元。特困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职工本人患大病,在参加泰兴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支付后,当年度实际自理医药费按20%的比例进行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两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