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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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依据《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泰州建设实施方案》《江苏省“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市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泰州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泰州市儿童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建立健全儿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制度,对困境贫困儿童大病实施慈善救助。实施“牵手·困境儿童”福彩慈善保险项目,为困境儿童免费办理意外伤害、疾病及重大疾病补助保险。
泰州市妇女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健全覆盖城乡妇女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6日]
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医疗救助向贫困人口倾斜的政策。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实施市区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一步减轻市区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预防和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现对市区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发挥其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形成各项医疗保障合力。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各类补充保障的衔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小额保险、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治安保险等产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开展健康、养老、环境污染、高危行业、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等保险试点。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统一大病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上不封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规范医疗费用补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6】53号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医疗待遇水平,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现就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