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海门市总工会谱写困难职工大病救助三步曲
- 三年来,困难职工出院医疗费用结算时,可报销自负部分的一次性减免由原来的20%提高到60%。针对这部分特困职工,海门市总提出了特困职工二次救助。特困职工可再次享受可报销自负部分剩余医疗费60%的医疗救助。这两次医疗救助的上限都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3万元。大病救助病种从原先的7种增加到10种。救助次数从每年一次年终救助增加到随治随助。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